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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州一小區車庫滲水3年 兩部門督促23次未能徹底解決

人民網 馮亞濤 霍亞平
2021年10月15日09:49 | 來源:人民網-河南頻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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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區地下車庫滲水多年,牆面被侵蝕,不知水源從哪裡來,擔心房屋質量安全問題,多次向有關部門投訴。”近日,河南省鄭州市二七區康橋金域上郡3號院多名業主在人民網“領導留言板”進行反映。

記者調查發現:針對居民所提問題,物業公司曾請專家論証,但專家論証認為“整體結構安全”。相關部門曾23次督促物業等整改,但因沒有執法權等原因,問題未得到徹底解決。

地下車庫中被侵蝕的牆面隨處可見。 人民網 霍亞平攝

問題:車庫像有多條“河” 有人“逃離”有人干生氣

查閱發現,康橋金域上郡3號院,是鄭州康橋房地產開發有限責任公司建成的高層住宅,2015年9月向業主交付。如今為該住宅項目提供物業服務的康橋悅生活服務集團有限公司,是康橋集團下屬公司。

記者來到康橋金域上郡3號院地下車庫負二層,剛出電梯就看到一片濕漉漉的地面,“注意安全,別滑倒了。”業主鄧女士囑咐。

繞車庫一周,積水到處可見,燈光照射下地面像反光的鏡子,甚至還能聽到“嘩嘩”流水聲。滲水牆壁起潮,表皮斑駁脫落。“您看,一道道水槽,還有這水聲,像不像一條條‘河’?”鄧女士說。

記者看到,集水池內多處滲水,甚至某些地方猶如泉涌,建設的深約10cm、寬約18cm的引水槽遍布車庫。

從事工程建筑工作的業主高先生介紹,2018年8月發現滲水,大家都以為是小毛病,可2019年整個筏板(筏板為基礎工程中的一塊混凝土板,板下是地基)出現滲水,讓大家產生了“會不會損傷地基”的疑問。“甚至有人怕基礎筏板內部鋼筋被腐蝕,混凝土結構應力改變,基礎底部水土流失,影響主樓設計使用年限。”

高先生介紹,2019年,康橋物業在地下車庫修建了總長度約1000多米的排水槽,“好景不長,治標不治本,不斷有滲水點出現。”高先生說,業主們多次向物業、開發商及有關部門反映,但均未得到令人滿意的答復。“見協調不成,很多人搬走了。我是沒錢,有錢我也搬走!”

專家:首次論証為“結構安全” 再次論証要求“加強觀測”

針對業主反映的問題,康橋悅生活服務集團有限公司康橋金域上郡小區項目經理孫玉奇解釋:2019年11月,物業公司組織鄭州市建筑設計研究院等單位專家召開過一次論証會。專家們論証后認為:“地下水位普遍呈上升趨勢,整體結構安全。”

根據孫玉奇提供的會議紀要和專家名單、聯系方式,記者聯系了當年參與論証的鄭州市建筑設計研究院教授級高級工程師王斌,但他的回答是:“忘了,時間長記不住了,通過其他渠道去問,你別問我好吧?”隨后就挂掉了電話。

另一位參與論証的河南省建院勘測設計有限公司正高級工程師鐘士國表示,“當時只是個別地方下雨后會滲出少量的水,結構安全是沒問題的,如果長期滲水,可能會對樓體安全造成影響。”

水到底從哪裡來?孫玉奇解釋了專家論証的觀點:在設計勘察階段,歷史最高地下水位遠低於項目地庫的底板面,但項目交付后,該區域地下水位上升明顯,導致項目地下水位出現高於地庫底板面的情況發生,地下水從地庫底板縫隙滲漏。“我司於2019年、2020年兩次組織施工單位進場對車庫地坪切槽,並安裝48套泄水減壓裝置,基本解決了滲漏問題。”

物業提供的2019年11月份專家論証會會議紀要。

今年7·20鄭州暴雨后,車庫出現新的滲水點。人民網記者到現場採訪后,康橋物業9月10日又邀請了5位專家召開論証會,形成的會議紀要顯示:經現場察看未發現影響主體結構安全的現象,要后期加強主體變形觀測。

物業提供的2021年9月份專家論証會會議紀要。

記者聯系了參與論証的河南省建筑設計研究院有限公司正高級工程師高樹才,但其表示:“沒啥印象,我不接受採訪。”

參與論証的河南工業大學教授級高級工程師杜明芳表示,地基承載力原來設計有富余,地下水上升以后,承載力還夠不夠,需要康橋物業方做一個補勘。“目前來看,整體是安全樓體,滲水沒有太大影響。”

排水槽遍布於車庫各個角落。人民網 霍亞平攝

出路:相關部門督促物業整改23次,建議走法律途徑

針對群眾反映的問題,鄭州市二七區房屋管理服務中心相關負責人柴振瑜表示,2019年11月18日,中心與小區物業項目負責人進行了溝通,后續曾18次督促康橋物業盡快處理,“並非3年時間未解決,而是今年暴雨才出現新的滲水點。已通過電話、現場溝通形式督促物業公司協調開發商邀請地質水文、自來水管網、房屋結構等方面的專家集體會商,進行安全評估,根據專家組意見採取進一步安全措施。”

二七區淮河路辦事處隴海路社區書記陳利恆也表示:“我們先后督促了物業5次,由於涉及專業技術問題,建議物業公司和行業主管部門組織房屋質量專業人員解決。”

對於督促而無法解決的問題,二七區房屋管理服務中心和二七區淮河路辦事處都表示,他們“隻有督促權,並無執法權。”“隻能督促物業協調開發商對滲水問題給予積極有效的解決,做好業主的安撫和解釋工作,及時公示進展與施工進度,力爭把問題處理到位。”柴振瑜表示。

“建議業主走法律途徑。”陳利恆說。

8月31日,地庫部分地方積水約10公分。人民網 霍亞平攝

河南律泰律師事務所主任邱梅認為,根據《民法典》規定,出賣人按照合同約定將房屋、車庫出賣給買受人時,應根據合同中有關質量條款的約定承擔房屋及車庫質量保修義務。“涉案小區要保存相關証據,組織成立業主委員會要求開發商承擔修復責任。也可委托相關部門,對地下車庫的質量進行鑒定,質量不合格可考慮起訴解除房屋買賣合同,並賠償損失。”

起訴就意味著要有成熟的業委會和相當多的証據搜集,這讓業主們對起訴流程“望而生畏”。康橋物業於9月13日組織維修單位進場施工,並表示預計2個月內治理完畢。 

(責編:姜果、徐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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