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受灾困难企业社保可暂缓缴3个月 不计算滞纳金
2021年08月11日16:18 | 来源:人民网-河南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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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会现场。人民网 尚明桢摄
人民网郑州8月11日电(朱佩娴、尚明桢、黄莎)在灾后重建中,如何帮助受灾地区企业减轻负担、促进就业困难人员尽快就业?社会信用体系又发挥了怎么样作用?8月11日,在河南省政府新闻办召开的河南省加快灾后重建第四场新闻发布会上,河南省发展改革委党组成员、副主任李迎伟介绍,受灾困难企业社保可暂缓缴3个月不计算滞纳金。
在灾后重建中,如何帮助受灾地区企业减轻负担、促进就业困难人员尽快就业,既关乎恢复重建进程,也关系到社会大局稳定,在这方面河南省人社部门和各地都探索了一些创新性的举措。一方面,强化就业精准帮扶。建立了受灾地区登记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动态监测数据库,形成“受灾困难人员帮扶清单”,并从实施就业援助、帮扶大学生就业、对创业加大担保贷款、实施失业保险稳岗返还等方面出台了10条硬核措施。另一方面,减轻企业社保负担。制定具体工作细则,对受洪涝灾害影响生产经营困难企业延缓缴纳企业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费,缓缴期暂定为3个月,缓缴期满后根据企业复工复产情况可予以延长,缓缴社保期间不计算滞纳金,不影响个人相关社会保险权益。
让守信者一路畅通,让失信者寸步难行。截至目前,已向金融机构推介白名单重点企业284家。另一方面,强化了失信惩戒。发挥省市县信用监管一体协同联动机制作用,综合运用大数据技术对防汛救灾和灾后重建期间的失信行为和重大失信事件进行在线监测,累计记录和归集哄抬物价、囤积居奇、制假售假等严重扰乱正常市场生产及社会生活秩序的失信信息50多条,在信用中国(河南)网站上向社会公示了2起严重失信案例,为稳定灾后市场秩序提供支撑。
(责编:黄莎、徐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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