影視作品改編底線在哪裡(豫論場)
12月17日,“南大碎尸案”被害人家屬在網上發文喊話演員張譯,稱其主演的電視劇《他是誰》給被害人家屬帶來極大傷害。他表示,電視劇中的“余愛芹案”與“南大碎尸案”高度相似,不僅案發時間、被害人的名字相似,就連凶手殘忍的作案手法也被搬上熒幕,更讓家屬難以接受的是,劇中還虛構了“余愛芹婚外情”的劇情,年邁的父母被氣病,臥床不起。
發生在1996年的“南大碎尸案”,至今仍未告破。窮凶極惡的歹徒,令人發指的案情,盡管時間已經過去了28年,該案依然牽動著很多人的心。當這樁慘案被搬上熒幕,受害人家屬不得不忍受心底傷口被重新撕開的痛苦,這也是此次事件備受關注的原因:在沒有得到家屬授權的前提下,影視公司是否有權將別人的遭遇制作成影視作品?
需要明確的是,單純從法律層面看,影視公司的做法並不違法。因為電視劇《他是誰》不是紀錄片,現行法律並未要求此類影視作品完全符合歷史事實,也並未規定拍攝者必須征求當事人或其家屬授權。但是,即便刨除著作權方面的隱患,片方仍然面臨著是否會過度消費受害者,以及是否會出現不合適的改編侵犯受害者名譽權等問題。
2006年,電影《霍元甲》公開放映,雖然片尾聲明“本片取材自真人真事,但故事純屬虛構,如有雷同,實屬巧合”,但影片中某些虛構的故事情節仍然引起了霍元甲后人的不適,霍元甲的孫子霍壽金提起訴訟,他認為該片侵犯了祖父霍元甲的名譽。相比之下,電視劇《他是誰》更容易出現類似問題:任何不恰當的藝術加工,都可能給被害人家屬帶來不必要的二次傷害。
實際上,這也是以真實人物為原型進行的電影創作,經常會遇到的問題:藝術來源於生活,不可避免要在生活的基礎上加工。關鍵在於,那些“加工”出來的人物,是否能獲得人物原型或其家屬的認可?
12月17日,萬達電視劇公司回應稱,《他是誰》是萬達電視劇聯合出品的項目,於2022年完成立項、備案與拍攝,最終在2023年3月播出。今年4月,萬達電視劇方面接到法院送達的起訴狀等資料。充分理解當事人心情,高度重視當事人訴求,目前正與當事人律師在法院組織協調下持續就相關內容進行協商。
影視作品改編的是藝術形象,改變的則是別人真實的人生軌跡,於情於理,都該給當事人一個明確的說法。畢竟,藝術來源於生活,但不能傷害他人的生活。希望此次事件能得到妥善解決,同時也給化解類似矛盾糾紛“打個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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