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出台減稅政策!房產稅、城鎮土地使用稅、個人所得稅均涉及
河南減稅政策來了!9月30日,從河南省財政廳獲悉,為加快災后重建,支持河南遭受洪澇災害地區早日恢復正常生產生活秩序,省財政廳、國家稅務總局河南省稅務局制發《關於支持災后恢復重建有關稅費政策的公告》,明確了對因災遭受重大損失的個人所得稅納稅人、小規模納稅人減稅政策。
具體政策如下:
一、對因災遭受重大損失繳納房產稅、城鎮土地使用稅確有困難的小規模納稅人,免征2021年7-12月房產稅、城鎮土地使用稅。
其他繳納房產稅、城鎮土地使用稅確有困難的納稅人,可按照《河南省城鎮土地使用稅實施辦法》(省政府令201號)和《河南省人民政府關於做好房產稅征管工作的通知》(豫政〔2020〕5號)申請困難減免。
二、對因災遭受重大損失的個人所得稅納稅人,2021年度取得的經營所得,減征50%個人所得稅,減征的額度以實際損失額為限。
三、對受災破壞需要恢復重建的項目,鼓勵市級政府出台適當降低城市基礎設施配套費征收標准政策,優惠期限從2021年7月至12月。
四、第一條第一款和第二條規定的減免稅政策,由納稅人自行判斷是否符合減免稅條件,符合條件的,自行申報減免稅,相關資料留存備查。
五、上述政策適用范圍為遭受洪澇災害的極重災區和重災區,極重災區主要包括:鞏義市、滎陽市、新密市、鄭州市二七區、浚縣、淇縣、衛輝市、輝縣市。
重災區主要包括:鄭州市金水區、鄭州市鄭東新區、登封市、新鄭市、中牟縣、鄭州市管城回族區、鄭州市經濟技術開發區、鄭州市中原區、鄭州市高新區、鄭州市惠濟區、鄭州市上街區、新鄉市牧野區、獲嘉縣、新鄉縣、原陽縣、延津縣、新鄉市鳳泉區、鶴壁市山城區、鶴壁市鶴山區、鶴壁市淇濱區、鶴壁市經濟技術開發區、尉氏縣、湯陰縣、林州市、安陽縣、安陽市龍安區、滑縣、內黃縣、修武縣、武陟縣、焦作市馬村區、扶溝縣、西華縣、長葛市、鄢陵縣、濟源示范區。極重災區和重災區具體范圍以有關部門評估結果為准。
【主要內容】
公告主要包括三項內容,一是對因洪澇災害導致發生重大損失,繳納房產稅、城鎮土地使用稅確有困難的小規模納稅人,免征2021年7-12月房產稅、城鎮土地使用稅。
對其他繳納房產稅、城鎮土地使用稅確有困難的納稅人,可按照《河南省城鎮土地使用稅實施辦法》(省政府令201號)和《河南省人民政府關於做好房產稅征管工作的通知》(豫政〔2020〕5號)申請困難減免。
二是對因洪澇災害遭受重大損失的個人所得稅納稅人,2021年度取得的經營所得,減征50%個人所得稅,減征的稅額以實際損失為限。
三是對受災破壞需要恢復重建的項目,鼓勵市級政府出台適當降低城市基礎設施配套費征收標准政策,優惠期限從2021年7月至12月。
【如何享受】
一是房產稅、城鎮土地使用稅優惠政策,由小規模納稅人自行判斷是否符合困難減免條件,符合條件的,自行申報減免稅,相關資料留存備查。對符合困難減免條件且已繳納稅款的小規模納稅人,可辦理退(抵)稅。
二是個人所得稅優惠政策,由納稅人自行判斷是否符合享受條件,符合條件的,納稅人在預繳時可以直接填寫預繳申報表享受減稅政策,並在2022年3月31日前辦理2021年度經營所得個人所得稅匯算清繳時計算實際享受減稅金額,相關資料留存備查。
【個人所得稅優惠納稅人指哪些?如何理解實際損失?】
享受災后重建減稅政策的納稅人,是指按照經營所得繳納個人所得稅的納稅人,包括個體工商戶、個人獨資企業和合伙企業。
實際損失是指因遭受洪澇災害,由納稅人實際承擔的損失。具體金額由納稅人自行計算,並留存相關資料備查。
減征的稅額以實際損失為限,是指納稅人2021年度享受該項支持政策減征的稅額,不能超過納稅人實際承擔的損失金額。比如:某納稅人因洪澇災害實際損失金額為5萬元,如果其按照減征50% 個人所得稅政策計算的減稅金額為4萬元,則其可以享受的減稅金額為4萬元﹔如果其按照減征50% 個人所得稅政策計算的減稅金額為6萬元,則其可以享受的減稅金額為5萬元。
【極重災區和重災區范圍如何把握?】
據悉,《公告》的適用范圍為遭受洪澇災害的極重災區和重災區,具體范圍以有關部門評估結果為准。有關部門未發布評估結果前,暫按本公告列舉的極重災區和重災區實施﹔有關部門發布評估結果后,已享受本公告稅費優惠且不屬於有關部門認定的極重災區和重災區的納稅人,應補繳已享受優惠稅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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