控增量、去库存、优供给!河南十五条举措筑牢楼市稳定根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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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藏人民网郑州9月8日电 (记者宋芳鑫、辛静)近日,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联合多部门印发《关于统筹推进控增量去库存优供给着力稳定房地产市场的若干措施》,出台十五条楼市调控举措。新政通过一系列务实惠民政策、行业规范举措,全方位稳定全省房地产市场。
新政把“控增量”摆在首位,河南将结合城市发展、人口变化、住房需求等核心要素,科学编制“十五五”城镇住房发展规划,落实“以人定房、以房定地、以房定钱”的发展机制,杜绝盲目供地建房。
同时,实行差异化用地管控机制,对商品住宅库存去化周期18个月以上的县(市、区),暂停商品住宅用地出让;12至18个月的,按照“盘活多少、供应多少”的原则,根据本年度内盘活的存量商品住宅用地面积(包括竣工和收回)确定新出让商品住宅用地面积上限,确保不增加存量商品住宅用地面积。
此外,全省将收紧商品房预售管理,严控低去化率项目预售审批,提高预售准入门槛,积极推广现房销售模式,从源头规避库存积压风险。
为激活住房消费活力、减轻群众置业压力,新政推出多项惠民举措,鼓励各地因地制宜落实购房补贴、贷款贴息政策;结合本地文化、旅游等特色品牌,创新开展“房地产+”复合型促销活动,丰富住房消费场景。
住房套数认定政策迎来优化,群众在拟购住房所在县(市、区)行政区范围内无房的,可认定为首套房;已有住房的多子女家庭再次购房,套数认定时可核减一套。
公积金使用范围也进一步拓宽,支持灵活就业人员缴存公积金,优化租房提取额度和频次,支持缴存人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支付老旧住宅加装电梯和已有电梯更新改造等自住住房配套类消费。
去库存方面,统筹中央和省级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补助资金、保障性住房再贷款、地方政府专项债,支持收购存量商品房用作保障性住房、宿舍、人才房等;城中村改造、城市更新等涉及房屋安置的,鼓励收购存量商品房用作安置房。
鼓励国有企业、房地产企业收购个人二手住房推动“收旧换新”;引导经纪机构与房企、购房群众签三方协议促成“卖旧买新”。鼓励金融机构依法合规提供长期低息贷款支持各类经营主体实施收购。推行个人存量住房“带押过户”,完善“带押过户”跨银行交易流程。
在优化住房供给、提升居住品质方面,新政明确,推动区位较好且基础设施、商业、教育等配套齐全的地块供应。合理确定容积率、建筑密度、建筑高度等指标,建设高品质住宅。严格落实住宅项目规范与适老化标准,省市联动遴选推出一批面积大小适中、贴合群众需求的“好房子”示范项目。鼓励各地开展居民老旧住房原拆原建、自主更新。
同时,实施物业服务提质行动,依托“物业我来说”小程序畅通业主诉求渠道,完善问题闭环处置机制,探索“物业服务+养老托育、社区家政”多元服务模式,持续提升居民居住体验。
此外,新政从严规范市场秩序、防范行业风险,持续稳定楼市发展预期。全省将严打虚假房源与自媒体炒作,强化预售资金专户监管,确保资金专款专用,保障购房者合法权益。常态化运行“白名单”融资机制,保障优质项目合理融资需求。
在此基础上,引导房企探索落实项目开发公司制、主办银行制和现房销售制等,推动实现“所见即所得”,有序构建房地产发展新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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