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好地方立法权 积极赋能中国式现代化建设鹰城实践

目前正在审议的《平顶山市农村自建住房建设管理条例》《平顶山市电梯安全管理条例》;已制定的《平顶山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平顶山市汝瓷文化保护条例》等12部地方性法规……一部部具有鲜明地方特色、可操作性强、务实管用的地方性法规,正在守护鹰城人民生活安康、护航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积极赋能中国式现代化建设鹰城实践。
以党的领导引领地方立法的政治方向。坚持党的领导,是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本质特征和政治优势的集中体现。平顶山市委高度重视地方立法工作,制定《中共平顶山市委领导地方立法工作规程》,在制度设计层面明确了市委领导地方立法工作的基本原则、主要方式和具体要求,推动构建“党委领导、人大主导、政府依托、各方参与”的立法工作格局。在全省率先出台《关于新时代加强和改进地方人大立法工作的意见》,鲜明体现服务建设现代化鹰城的立法原则。
以重点领域立法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为了进一步扩大“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改革成效,平顶山市深入贯彻落实“法治是最好营商环境”的理念,制定《平顶山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将近年来全市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成熟经验做法和行之有效的措施,上升为地方性法规。如常态化政企沟通协调制度,重大招商引资项目专人服务制度,市、县(市、区)领导联系服务企业工作制度等,以地方性法规的形式固定下来,形成长效机制。同时,针对全市营商环境中的水、电、气等公共服务水平不高、政务信息平台建设滞后等问题创设具体条款,着力破解难题,激发市场活力,增强内生动力。
以破解难点彰显地方立法特色。平顶山市汝瓷文化源远流长,自古就有“纵有家财万贯,不抵汝瓷一件”的美誉。2011年,汝瓷烧制技艺入选国务院公布的第三批国家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名录,已经成为平顶山市具有代表性的城市名片和文化符号。
平顶山市委、市政府充分发挥资源禀赋,明确提出做大做强以汝瓷为龙头的陶瓷产业,打造全市产业高质量转型升级的一个新的增长点。市人大常委会聚焦“壮大新动能、奋进百强市”,聚力国家创新型城市创建和“两城”建设(中国尼龙城高质量发展和白龟湖科创新城高水平建设,以下简称“两城”建设),大力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以“小切口”立法护航汝瓷产业高质量发展,为中国式现代化建设鹰城实践赋能增效。
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张明新带领立法调研组多次赴汝州市、宝丰县开展汝瓷保护立法调研。通过实地调研走访了解到,在平顶山汝瓷产业发展中,长期存在烧制标准不统一、品牌影响力不够、产业结构不优、人才缺口大等问题,急需从法律层面加以规范、保障和保护。于是,《平顶山市汝瓷文化保护条例》应运而生。
2023年1月1日,《平顶山市汝瓷文化保护条例》正式实施。作为河南省首部关于汝瓷保护的地方性法规,《条例》明确规定汝瓷文化的保护、传承和发展,应当坚持政府主导、保护为主、传承创新、合理利用的原则,并作出38条具体规定。该《条例》注重务实管用、急用先行、突出特色,为守护汝瓷文化的延绵和汝瓷产业的创新发展提供了有力保障。
以“开门立法”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2023年,市人大常委会立足实际,将河南城建学院基层立法联系点调整为立法基地,同时提质扩容25个基层立法联系点,进一步丰富和拓展全过程人民民主的鹰城立法实践。这些基层立法联系点通过各种方式为多部法律法规的起草、制定提供了有益的意见和建议,已成为基层群众参与立法的“直通车”,也是人大民主立法、开门立法的“最前沿”。
在《平顶山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制定过程中,平顶山采取闭门会形式组织大中小不同层次企业代表多次召开座谈会,与市政协社法委共同组织召开民主协商会;在《平顶山市传统村落保护条例》立法过程中,召开“鹰城协商”立法协商座谈会,为《条例》修改完善提供参考。这是市人大深入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让立法扎根“烟火深处”的生动真实写照。
以工匠精神确保立法“量体裁衣”。为了筑牢传统村落保护的法治之基,市人大常委会发扬工匠精神,成立起草专班,下足绣花功夫,进行调研论证、修改完善,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丁国浩带领起草专班先后到安徽、江苏、福建等地学习先进经验,多次与市直有关部门负责同志一起到郏县、宝丰、鲁山实地调研传统村落现状,确保立法“量体裁衣”。《条例》从起草到获得省人大常委会批准,历时9个多月时间,经过了两次市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做了10余次改,在反复打磨精心锤炼后,以最好的形态向社会呈现。
“立法保护传统村落,见山望水留住乡愁。这部《条例》有助于全市传统村落保护工作进一步迈上科学化、规范化、法治化的轨道,对保护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深化改革成效、助力乡村振兴都有重大意义。下一步,我们要充分发挥《条例》作用和价值,继续做好宣传贯彻实施‘后半篇’文章。”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丁国浩说。
站在新的历史起点,平顶山市人大常委会将更加注重把解决实际问题和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作为立法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大力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加快制定实施一批与依法治市进程相匹配、与高质量发展要求相适应、与人民群众期盼相契合的地方性法规,使全市立法工作从“有法可依”向“良法善治”迈出更加坚定的步伐,在助力中国式现代化鹰城实践中谱写更加辉煌的立法新篇章。(平顶山市委宣传部供稿 作者:袁方)
分享让更多人看到
- 评论
- 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