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宝丰:行政调解让交通执法更有温度

“接到公司通知的时候我以为这次肯定要被罚款了,没想到咱们交通执法用调解的方式帮我们解决了问题,真是太好了!”12月25日,说起自己前段时间被乘客投诉的事情,宝丰县开出租车的李师傅高兴地说。
前段时间,宝丰县交通执法大队接到乘客黄女士投诉,表示自己在乘坐出租车过程中怀疑司机有甩客行为,出租车没有把自己拉到目的地,让另外一辆出租车来接自己,耽误了自己的时间。
接到投诉后,执法人员及时了解情况并进行研判,要求出租车司机李师傅到县交通综合执法大队接受调查。经过调查得知李师傅当天因家中老人突发疾病,自己决定结束营运并帮助乘客叫来了其他出租车,由于当时比较着急,引起乘客误会。执法人员在查看了李师傅提供的就诊记录后,电话联系了投诉人,并详细解释了司机情况后,取得了黄女士的谅解。
近年来,司乘人员矛盾激化引发的纠纷时有发生,相关矛盾往往涉及金额较小,但由于当事人处理问题沟通不畅、情绪不理性,极易激化矛盾造成严重后果。针对这种“情绪矛盾”居多的投诉,2022年6月,宝丰县交通执法大队成立“行政执法调解室”,通过说服和疏导的方式,促使各方当事人平等协调、互谅互让、达成协议,快速消除矛盾纠纷。
据该县交通运输执法大队卢会超介绍,在日常的道路旅客运输执法、城市客运执法工作中,出租车不使用计价器收费、议价收费、绕道收费,甚至驾驶员用语不文明、拒载等行为引起的投诉居多,执法人员一律主动介入,根据双方的意愿进行调解,能现场调解的现场调解,能电话调解的电话调解,有些乘客不愿当面沟通的代为转达,有的驾驶员还委托执法人员把车费退还给乘客,有的乘客通过电话接受了赔礼道歉,有的乘客还与驾驶员和解时互相加上了微信好友。
今年以来,该县交通运输执法大队“行政执法调解室”共口头调解纠纷160件,书面调解11起,行政处罚告知调解236件,没有一起矛盾纠纷升级为诉讼、信访现象,化解矛盾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成立行政执法调解室,能够为司乘人员搭建沟通协调的桥梁和为民办事的窗口,畅通和规范司乘人员合法合理表达诉求、保障权益的通道,及时把矛盾纠纷化解在执法初期、化解在萌芽状态。”该县交通运输局局长董国旗说,下一步,对属于行政调解范围的行政争议和民事纠纷,积极开展行政调解,将行政调解融入到日常行政执法中,让执法有力度更有温度,推动交通执法向服务型执法转变。(来源:宝丰县委宣传部 李万鹏 高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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