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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河保護法實施滿一年 生態環境損害案賠償金額總計1.3億元

2024年04月02日16:16 | 來源:人民網-河南頻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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座談會現場。人民網記者 王佩攝

座談會現場。人民網記者 王佩攝

人民網鄭州4月2日電(記者王佩)《中華人民共和國黃河保護法》於2023年4月1日正式實施,這是繼《中華人民共和國長江保護法》之后,我國第2部流域法律,為推進黃河流域生態保護和高質量發展提供了有力法治保障。4月1日,河南省高級人民法院召開座談會,通報河南法院貫徹實施黃河保護法一周年情況。

對黃河流域環資案件集中管轄,打造“18+1+1”審判體系

河南省高級人民法院黨組成員、副院長龐景玉介紹,一年來,全省法院加強制度規范引領,結合河南黃河流域實際,在深入調研、廣泛征求黃委會等部門意見建議的基礎上,率先在全國出台《貫徹實施黃河保護法工作指引》,指導全省法院全面准確適用法律,全面提升司法保護黃河的水平。

持續深化集中管轄改革,2020年9月1日,確定對黃河流域環境資源案件實施集中管轄﹔去年,經省委編辦批准,18個集中管轄法院全部挂牌成立環境資源法庭或者審判庭,覆蓋全省、跨行政區劃的“18+1+1”環境資源審判體系建設全面落地。鄭鐵中院會同洛陽中院等省內沿黃法院簽署跨行政區劃司法協作協議,構建跨區域案件受理、審判執行、府院聯動、信訪、調研、宣傳等六項協作機制,協作配合機制更加精細化和具體化,推動形成省內一體化跨區域黃河生態司法保護格局。

此外,部署開展專項行動,聯合省水利廳等5部門開展河湖安全保護專項執法行動,省內沿黃法院主動與同級檢察、公安、水利、生態、司法行政等部門溝通協調,依法審結涉水環境資源刑事案件157件,判處罪犯284名,對潛在犯罪者形成有力震懾。

1年審結涉黃河環境資源刑事一審案件457件

龐景玉介紹,河南法院堅持用最嚴格制度最嚴密法治保護黃河流域生態環境,充分發揮刑事、民事、行政“三審合一”職能作用,促進刑事制裁、民事賠償與行政依法履職融合協同。

依法打擊污染環境、非法採砂、非法開採礦山、違法佔用耕地、破壞文物遺址等犯罪行為,審結涉黃河環境資源刑事一審案件457件,判刑1036人。邵某某等人在黃河河道中非法採砂,被依法嚴肅追究刑事責任,並被禁止自刑罰執行完畢之日或者假釋之日起五年內從事採砂活動,該案被稱為“黃河保護法實施第一案”。

全面落實損害擔責、全面賠償救濟原則,實現刑事追責與民事審判有機銜接,讓違法者為自己行為全額“買單”,審判各類民事案件55件,其中生態環境損害案件6件,賠償金額總計1.3億元。其中,趙某某等人非法將生產粗酚過程中產生的含酚危險廢物直接傾倒入露天土坑,對附近土壤生態環境造成嚴重破壞,法院依法追究被告人刑事責任,同時判令賠償土壤污染修復費、鑒定費等其他合理費用共計30萬余元,促進被損生態環境及時修復並通過第三方驗收,實現生態效果和法律效果有機統一。

此外,秉持“監督就是支持,支持就是監督”的審判理念,河南法院審結一審環境資源行政案件272件。依法支持環保組織和檢察機關提起環境公益訴訟,審結環境資源公益訴訟案件14件。

強化協調聯動,建立省際司法協作交流機制

一年來,河南法院強化協調聯動,匯聚共護黃河合力。鄭鐵中院與省內沿黃法院積極探索各具特色、務實高效的協調配合機制,推動形成上下游聯動、干支流統籌、左右岸合力的法治格局。鄭州鐵路運輸中院、三門峽中院與陝西渭南中院、山西運城中院聯合會簽《晉陝豫黃河金三角區域環境資源審判協作框架協議》,建立省際的司法協作交流機制,強化黃河流域系統司法保護。

此外,法院加強與檢察、公安以及相關行政機關的溝通配合,推動環境行政執法司法跨部門聯動成為黃河流域保護工作的常態。鄭鐵法院聯合鄭鐵檢察院等6家單位在延津黃河故道森林公園設立省內首個黃河流域“生物多樣性保護跨區劃協作實踐基地”,建立“跨區劃管轄法院院長、檢察長+屬地管轄檢察長+警長+林長+林場場長”的“六長”協作機制。

建立環境資源審判領域咨詢專家庫、技術調查官庫和專家人民陪審員庫,聘請720名環境專家協助查明技術事實。

座談會現場,為進一步提升環境資源審判效果,更好地貫徹實施黃河保護法,服務保障黃河流域生態保護和高質量發展,河南省高級人民法院環資庭庭長楊巍通報了10起典型案例。

(責編:霍亞平、徐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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