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壁市获1.1亿元中央重点生态保护修复治理资金

矿山生态修复,功在青山绿水,事关民生福祉。日前,中央2023年重点生态保护修复治理资金1.1亿元下达鹤壁市,专项用于支持鹤壁市开展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生态修复治理,进一步夯实鹤壁市绿色生态基础,持续擦亮高质量富美鹤城生态底色。这是10月26日笔者从市财政局获悉的。
鹤壁市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生态修复示范工程项目位于太行山东麓南部与华北平原的过渡地带,分布于淇县、淇滨区、山城区和鹤山区的历史遗留矿山区域,位于“三区四带”黄河重点生态区和太行山生态脆弱区。该项目申请中央财政支持3亿元,首批1.1亿元中央财政资金已下达。项目的实施可完成损毁山体治理、地面塌陷区综合整治、废弃矿山图斑修复、地质安全隐患点消除、林草植被及耕地面积恢复等,能有效解决历史遗留矿山生态破坏问题,改善矿山周边人居环境,实现生态效益、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协同共赢。
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生态修复治理一直是鹤壁市生态修复的重点。市财政、自然资源规划部门通力协作、统筹谋划、多措并举,积极争取上级资金支持,调动多方力量参与,共同打造露天矿山生态破坏区和井工煤矿采煤沉陷区协同修复的“鹤壁模式”,进一步筑牢“三区四带”生态安全格局,为构建“生态修复+民生改善+‘深棕向深绿’转型振兴”的绿色高质量发展新格局提供有力支撑。
“良好的生态环境是最普惠的民生福祉,修复与保护不能停步。为助力历史遗留废弃矿山复绿‘重生’,财政部门将充分发挥职能作用,部门联动、专班推进、全程监管,加快项目进度,尽快形成实物工作量。”市财政局相关负责人介绍,为确保财政资金规范安全高效运行,市财政局将按照有关制度,加强资金监管和预算执行,确保资金使用安全规范有效,切实加强预算绩效管理,确保每一笔财政资金都用在刀刃上,发挥最大效益。(鹤壁市委宣传部肖莉萍 刘倩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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