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人民网-河南频道 共0条新闻
进一步持续加快增值税期末留抵退税政策实施进度
5月17日,为进一步加快释放大规模增值税留抵退税政策红利,财政部和税务总局印发2022年第19号公告,提前退还大型企业存量留抵税额,将2022年第14号公告第二条第二项规定的“符合条件的制造业等行业大型企业,可以自2022年10月纳税申报期起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一次性退还存量留抵税额”调整为“符合条件的制造业等行业大型企业,可以自2022年6月纳税申报期起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一次性退还存量留抵税额”。2022年6月30日前,在纳税人自愿申请的基础上,集中退还大型企业存量留抵税额。
视频来源:河南省财政厅
(责编:肖懿木、徐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