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鲁山县公安局库区派出所快侦快破,于6月14日晚23时许在郑州市一宾馆内成功抓获涉嫌盗窃犯罪嫌疑人李某丹,为被盗的贫困户及时追回被盗赃款14600元。
2020年1月,犯罪嫌疑人李某丹(女,27岁,漯河市区人)通过网上交友软件“伊对”认识了鲁山县库区乡东许庄村的李某涛(男,27岁),然后李某丹乘车来到东许庄村与李某涛见面。见面之后,李某丹称自己要离婚再同李某涛(男)结婚。此后,李某丹一直住在李某涛的家中,在同李某涛相处半年期间里,李某丹好吃懒做,不断向李某涛(男)的母亲要吃要喝要钱花,期间,她通过要钱的时机观察李某涛家钱财放置的位置。
6月9日下午,李某丹趁李某涛和其母亲赵某利外出的时机,潜入赵某利的卧室内,将床上的挎包内一张邮政银行卡和写着该卡密码的字条偷走,将自己的一张邮政银行卡放回该挎包内。6月10日早晨,李某丹称去郑州打工,便独自一人乘车离开李某涛的家。李某丹到郑州后,第一时间将偷来的银行卡改了密码,从自动取款机上先后分4笔将卡内18000元取出,购买一枚金戒指后,将余下的14600元存入自己另一张农村信用社的银行卡内,并将李某涛的电话和微信全部拉黑。
当银行卡改密码和取款的信息发到赵某利的手机上后,赵某利才知道被盗随即报案。库区派出所接到报案后,迅速立案,经过调查、辩认、现场勘验、布控,于6月14日晚,在郑州警方的配合下,成功将犯罪嫌疑人李某丹抓获,并成功追回剩余的赃款14600元和用赃款购买的金戒指一枚。
经审讯,犯罪嫌疑人李某丹对其涉嫌盗窃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目前,犯罪嫌疑人李某丹已被鲁山县公安局依法予以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库区派出所民警将追缴的赃款14600元和用赃款购买的金戒指追回,并退还了失主。
经查,李某涛家是贫困户,被盗的钱是他家为了让他结婚收拾婚房借来的,不想却“引狼入室”,受骗被盗。在此,民警郑重提醒:正在寻找伴侣的男女性朋友,切勿轻信网恋,认真甄别真假,以免上当受骗。(鲁山县委宣传部 雷小军 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