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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公积金贷款最高可贷60万 首套首付比例低至20%

记者从郑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获悉,租房提取公积金、调整贷款最高额度等新政策,已经郑州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新政规定,在郑州市区内办理公积金贷款,夫妻双方均符合贷款条件的,贷款最高额度由原来的45万元调整为60万元。 【详细】

郑州公积金贷款额度最高上调15万 5月1日起执行

4月13日下午4点40分,郑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消息: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由原来的45万元调整为60万元,首付比例最低可以达到20%;今后老百姓可以提取公积金交房租,每月最多提取2000元…… 【详细】

郑州公积金新政细则全面解读
  •         放宽贷款申请条件

        职工连续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含)以上,可申请公积金贷款。曾在异地(含同城其他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缴存住房公积金、在现缴存地缴存不满6个月的,缴存时间可根据原缴存地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出具的缴存证明合并计算。其他贷款申请条件按《郑州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执行。

              提高贷款最高额度

        在郑州市区内办理公积金贷款,夫妻双方均符合贷款条件的,贷款最高额度调整为60万元;仅申请人本人符合贷款条件的,贷款最高额度调整为40万元。在郑州所属县(市)和上街区办理公积金贷款,贷款最高额度统一调整为40万元。组合贷款总额不设上限,其中的公积金贷款额度按上述规定执行。
              调整贷款最高比例

        缴存职工家庭使用公积金贷款购买首套商品住房的(含经济适用住房、单位集资住房,下同),贷款比例调整为最高不超过房产总价的80%;缴存职工家庭已拥有一套住房,结清相应住房贷款后,再次使用公积金贷款购买第二套商品住房的,贷款比例调整为最高不超过房产总价的70%;缴存职工使用公积金贷款购买存量商品住房的,贷款比例调整为最高不超过房产总价的60%。
        不向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已两次使用公积金贷款或上笔公积金贷款未结清的家庭发放贷款。
              简化贷款办理手续

        办理公积金贷款不再提供收入证明。夫妻双方均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月还款额应当不超过夫妻双方缴存基数和的70%;未婚、未再婚的,应当不超过借款人的缴存基数;共有权人的缴存基数可与借款人合并计算;组合贷款由发放贷款的商业银行审核借款人的还款能力。
              调整存量房贷款期限

        购买建成时间未超过20年的存量商品住房,贷款期限最长应当不超过20年;购买建成时间超过20年的存量商品住房,贷款期限最长应当不超过15年。
              暂停办理“转按揭”业务

        为充分保障缴存职工购房时的公积金贷款需求,暂停办理商业银行住房贷款转公积金贷款(即“转按揭”)业务。本通知自2015年5月1日起执行。以往相关规定与本通知不符的,按本通知执行。行业系统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可参照本通知执行。
郑州楼市走向
视频报道

谁是新政最大受益人?
  放宽贷款申请条件,缴存期限的的缩短,可以释放更多可使用公积金的购房者入市,也降低了异地购房者在郑州买房的门槛。
  提高贷款最高额度,夫妻双方都有公积金的情况下共同贷款买房,难度降低。
  调整贷款最高比例,在公积金额度的限制下,可选择户型范围较小。
  简化贷款办理手续,简化手续是便民政策,很大程度上是给购房者更多使用公积金贷款购房的信心。
  调整存量房贷款期限,买二手房的贷款期限延长,也就是说购房者使用公积金买二手房的可选择范围更广了。
专家看新政
  这次新政是“因城施策”理念体现,仍是政府救市的组合拳之一,可以鼓励有公积金的人更有实力地买房,过去公积金沉淀的太多,新政可以让它发挥更多的作用。但是,此次公积金贷款额度调整有点低,可能对于市场的鼓励作用不大。去年出现的“组合贷”,是一项非常利民的优惠政策,但是来自于银行与公积金系统之间的调整,也是该政策落地难的原因之一。
  楼市的大趋势不会因此扭转,库存高的现状,不可能因为这个政策的出台而改变,未来楼市的关键仍是“去库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