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企紓困,河南法院推行一至三個月失信寬限期

發布會現場。人民網記者 王佩攝
人民網鄭州12月9日電 (記者王佩)一至三個月的失信寬限期、限制高消費單次解禁對企業來說意味著什麼?如何通過精准執行既維護司法權威,又為民營經濟留足發展空間?
12月9日,在2025年河南省民營經濟高質量發展系列新聞發布會上,河南省高級人民法院黨組成員、副院長王輝表示,精准適用失信懲戒措施,建立審慎包容的執行機制,正是當前推進善意文明執行、優化法治化營商環境的重點工作。河南全省法院著重從三個方面開展這項工作。
區分“失信”與“失能” 推行分級管理
推行分類懲戒,堅持依法懲戒與善意修復並舉。河南全省法院秉持規范執行理念,持續增強信用懲戒的精准度,區分有財產卻不履行的失信與確無履行能力的“失能”,積極推行失信分級管理,根據失信行為的性質、情節、后果及履行能力等因素,採取寬嚴相濟的信用懲戒措施。
對惡意規避、逃避、抗拒執行這些嚴重失信行為,“重拳”懲治,依法予以聯合信用懲戒,讓其“一處失信、處處受限”,在法治社會寸步難行。
對於輕微失信行為和確因經營失敗等原因暫時“失能”的誠實債務人,則給予一定寬容處理,法院主動征求申請人意見,取得其同意后可不再納失,鼓勵其重新振作、主動履行。
今年以來,全省法院對企業納入失信名單數量同比下降了33.5%。
對於因一時困難被執行企業給予一至三個月寬限期
完善寬限期制度,讓企業有機會“知錯能改”。今年以來,全省法院大力推行失信寬限期制度,對於因一時困難的被執行企業,結合其履行意願,給予一至三個月的寬限期,暫不發布其失信信息。
期限屆滿,如果企業積極履行義務,或者達成和解,取得申請人諒解,便不再納入失信名單。在充分保障勝訴當事人合法權益的前提下,給暫時陷入資金流動困境的被執行企業融資或生產自救的機會,使執行工作兼顧“力度”和“溫度”。
王輝舉了幾個例子,比如商丘中院在執行中發現某車業公司雖然暫時無力還債,但有48項專利,有望通過專利質押融資,就積極做通申請執行人工作,給予該企業1個月的納失寬限期。最終該公司融資成功,履行完畢近2000萬元債務。鄭州中原區法院在執行某房地產公司時,為避免機械採取強制執行措施導致該房地產公司經營徹底停滯,引發連鎖反應,便給該公司納失預警提示。該公司收到提示后,主動請求組織調解。法院積極搭建溝通平台,促成雙方達成執行和解協議。目前,該房地產公司已恢復正常經營,並按約履行分期付款義務。
今年以來為251家被執行企業辦理單次解禁
落實單次解禁制度,幫助企業解決燃眉之急。對不履行義務的被執行企業,法律規定要對企業的負責人採取限制高消費措施,最直接的后果就是不能乘坐飛機、高鐵。針對被執行企業確實有外出洽談業務、簽訂合同的需要,全省法院大力落實限制高消費單次解禁制度。
對於企業因正常經營、重大投資,企業負責人因重大疾病或其他特殊緊急情況需要赴外地的,執行法院核實后,可以臨時解除限制出行措施,解決他們的合理需求,體現司法的人文關懷。比如,鄭州航空港區法院辦理的某科技公司與某工程公司買賣合同糾紛一案中,了解到被執行公司有履行意願,公司負責人急需到外地簽訂合同。航空港區法院及時核實情況並為該企業依法辦理了單次解禁。被執行公司與其他公司順利對接合作后,很快履行了還款義務。
今年以來,全省法院為251家被執行企業辦理了單次解禁,促進被執行企業提升盈利能力、更好履行義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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