豫健科普|胎動:胎兒和媽媽的交流方式

胎兒在媽媽子宮內,和媽媽的交流不是通過語言,也不是哭和喊的形式,只能是胎動的形式。
胎兒睡醒了,要掄起胳膊、踢踢腿,扭扭屁股、伸伸腰,甚至來個空中翻﹔宮內缺氧了,起初胎兒要躁動,表現為胎動增多,然后就因為缺氧的持續存在而胎動減少,最后胎兒一動不動。
可以說胎動是胎兒給媽媽的、媽媽能感知到的一個真實存在:告知媽媽我在這兒很好,或者我在這兒遇到了一些麻煩,需要媽媽的幫助!可以說胎動是胎兒對媽媽的一個“交流方式”,是胎兒傳遞給媽媽宮內安危的第一個信號,媽媽要仔細捕捉來自胎兒的信息。
一、胎動有哪些特點呢?
其實最早的胎動在超聲檢查NT厚度時就可以觀察到了,隻不過胎動力度太小了,以至於媽媽感知不到。
孕媽常在孕20周左右就可以感覺到胎動了,少數會到孕24周左右才能感知到胎動﹔經產婦要早些,有些孕14周即可感知到。首次感知胎動的時間有個體差異,與孕媽的胖瘦和敏感度以及孕產次有關。
胎動出現后,剛開始不規律,胎動也比較弱。隨孕周的增加,胎動逐漸規律,胎動的強度也逐漸加強,28周以后胎動逐漸趨於穩定,孕32--34周達高峰,孕38周后,因為羊水量的減少、宮內胎兒活動空間的減少以及胎兒入盆等的影響,胎動會逐漸減少。
胎動通常從白天到夜晚都有。一般情況下白天少,下午和夜間多,尤其是睡前胎動較多。這是因為白天媽媽忙於家務和工作,且白天媽媽大多處於坐位或站立位或行走位,腹直肌和筋膜處於緊繃狀態,都會影響媽媽對胎動信號的感知。晚上就不一樣了,晚上媽媽躺在床上,全身心處於放鬆狀態,注意力也回到了胎兒身上,腹直肌也得到了充分放鬆,胎動感覺就明顯了。
二、胎動的影響因素
28周以后正常胎動次數1小時不少於3次,12小時不少於30次。
每天的胎動次數很重要,更為重要的是每天胎動次數的驟然增多和驟然減少,即胎動異常!胎動異常可能是胎兒缺氧的「求救信號」,因此每個孕媽有效捕捉胎動異常很關鍵。
那麼胎動異常與哪些因素有關呢?四大方面:孕婦因素、胎兒因素、胎盤臍帶因素、藥物因素。
1、孕婦因素:
(1)孕婦對胎動的感知敏感度﹔
(2)孕婦肥胖,腹部脂肪厚,對胎動感知要差點﹔
(3)孕婦體位的影響,臥位時腹直肌處於放鬆狀態,子宮胎盤血供也充足,胎動就明顯﹔坐位次之,最后是站立位﹔
(4)孕婦進食后血糖增加,胎動就活躍﹔
(5)妊娠期合並高血壓、慢性腎炎、免疫系統疾病等,由於血管內皮系統受損,血液動力學發生改變,血液高凝,胎盤血供相對不足,胎動相對不活躍﹔
(6)妊娠合並糖尿病,羊水增多,增多的羊水減弱了媽媽對胎動的感知﹔
(7)妊娠期羊水量減少,一方面,羊水量減少本身提示胎兒可能處於宮內慢性缺血缺氧狀態,胎動次數可能會相對減少﹔另一方面,由於羊水量的減少削弱了對母親的保護,媽媽感覺胎動時可能不舒服﹔
(8)妊娠期合並肝內膽汁淤積症,胎動可能不活躍。
2、胎兒因素
(1)胎兒睡眠時胎動減少,通常一個睡眠周期為20∼40分鐘﹔
(2)各種因素導致的胎兒生長受限、胎兒貧血,胎動相對不活躍﹔
(3)胎兒發育異常,胎動也相對不活躍。
3、胎盤及臍帶因素
(1)臍帶過度扭轉、纏繞、打結等,胎動可能不活躍﹔
(2)胎盤早期剝離,起初胎動減少,后來胎動消失。
4、藥物因素
孕期因疾病使用硫酸鎂、鎮靜劑等,胎動相對不活躍。
三、計數胎動的重要性及影響胎兒安危的一些高危因素
孕晚期計數胎動非常重要!胎動計數是孕婦自我監測胎兒宮內安危的重要指標。
一部分孕婦在妊娠期間會有1次或多次的胎動減少,大多數都是一過性的,因此孕媽們感到胎動減少時不必過度擔憂和恐慌,關鍵是要及時就診。
同樣胎動過多也可能預示著胎兒宮內缺氧。胎動過多一般發生在孕晚期,表現為胎動較平時明顯增多,持續時間較平時明顯延長。如胎動過多之后胎動停止,則表明胎動過多可能與晚期宮內缺氧或胎死宮內有關,應立即到醫院就診。
那麼影響胎兒宮內安危的高危因素有哪些呢?
1、既往胎死宮內病史﹔
2、胎兒宮內生長受限和小於胎齡兒﹔
3、子癇前期和妊娠期糖尿病﹔
4、妊娠合並心臟疾病和腎臟疾病﹔
5、自身免疫性疾病或易栓症﹔
6、反復流產﹔
7、高齡(>35歲);
8、輔助生殖技術;
9、孕婦體質量指數(BMI)>28﹔
10、產期出血,比如前置胎盤等。
四、如何檢測胎動?
孕28周以后,正常胎動次數≧10次/2時。
那麼如何計數胎動呢?總不能24小時不間斷地計數胎動吧?既往醫生會教孕婦固定時間計數法:即在每日早、中、晚固定的時間段各測胎動1小時,然后將胎動數相加乘以4即得出12小時的胎動數,胎動數>30次/12時為正常,<20次/12時為異常﹔並將胎動與前一天同一時間段相比,胎動減少或增加50%以上為異常。
那麼問題在於:寶寶有睡眠周期,計數胎動時間剛好和寶寶睡眠時間重合了,那麼得出的結論就是胎動減少了。那麼怎麼避免這種情況發生呢?我建議不要固定時間段,可用活躍計數法:即在胎動出現時,或胎動比較活躍時計數胎動,此時說明胎兒睡醒了,開始活動了,此時計數胎動比較准確。
還有一個胎動問題:怎樣才算一次胎動呢?比如,胎兒的活動可能是伸胳膊、踢腿的,那麼伸一次胳膊或踢一次腿就算一次胎動呢,還是多次伸完胳膊、踢完腿,或者外加翻個身、伸個懶腰等一系列運動完成才算一次胎動呢?我認為是后者。一般情況下,胎兒活動一次不是一個動作的完成,而是一系列動作的完成(構成一次完整的胎動),完成之后會做短暫的休息,然后再進行下一次的活動。一般情況下,孕28周后每個胎兒都有自己的胎動規律了,即使到足月仍有少數胎兒胎動沒有規律,那麼這樣胎兒的胎動規律就是:沒有規律。
胎動判斷標准:
母親休息並專注於胎動計數時,2小時內至少感受到10次胎動﹔
母親正常工作或活動時,12小時內至少感受到10次胎動﹔
孕婦感知胎動較平時增加50%以上或2小時內持續不停者,為胎動頻繁,應立即就醫。
孕婦感知胎動較平時減少50%者,為胎動減少,應立即就醫。
孕婦計數胎動的時候,不但要計數次數,還要感知胎動的強度和持續時間,這些胎動強弱的改變以及持續時間的改變,同樣具有診斷意義。
(來源:河南省健康中原服務保障中心 作者:張梓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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