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訴訟影響評估機制“暖企護商”(全力拼經濟 各地在行動)

周青莎
2024年04月22日08:05 | 來源:河南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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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標題:訴訟影響評估機制“暖企護商”(全力拼經濟 各地在行動)

  “感謝法院把企業發展放在心上,把這次訴訟對我們的影響降到最低,我們一定努力經營爭取早日把債務還完。”4月19日,淮濱縣法院欄杆法庭對一起成功調解的金融借款合同糾紛進行回訪時,企業法定代表人張某向法官吳祥鄭重承諾。

  今年3月,欄杆法庭收到某銀行的訴狀,請求判決某公司支付金融借款和利息50萬余元。接收材料后,承辦法官吳祥綜合案件事實及了解到的企業經營狀況、償債能力及訴訟影響等,對該案進行了仔細評估,將評估結果標注為綠色,即適用先行調解、和解等方式化解矛盾糾紛。

  在征得雙方當事人同意后,法庭將案件流轉至淮濱縣銀企糾紛調解中心,進行訴前調解。在調解過程中,吳祥和調解員在保護原告合法權益的前提下,從“暖企”角度出發,引導雙方換位思考,並提供了債務清償思路和方案。最終,雙方就還款數額、方式、期限達成一致意見,簽訂調解協議。該糾紛從立案到成功調解僅用時一天,真正實現了快立、快審、快結,優質高效的司法服務獲得雙方當事人一致好評。

  案件的快速妥善化解,得益於淮濱縣法院建立的涉企案件經濟影響評估機制。該機制對司法行為可能對涉案企業對外合作、項目招投標、企業商譽等造成的影響進行評估,評估結果採取“紅、黃、綠”進行標注,紅色代表影響重大,需要禁止作為,或者向院長報告后採取措施,同時向上級部門以重大事項報告的形式備案﹔黃色代表影響較大,需要謹慎作為,此類案件向分管院領導報告后採取措施﹔綠色代表影響輕微,可直接採取措施。

  通過這一機制,在立案環節有針對性引導涉訴企業選擇訴前調解、和解、小額訴訟等更為快捷、省錢的糾紛解決方式。在審判環節,重點注意審理程序和裁判結果可能給企業造成的經濟影響,並納入院庭長監管權限和案件評查范圍,督促指導承辦人精准評估,正確處置。在保全環節,堅持善意文明司法理念,合理確定被保全財產的范圍,盡量採取“活封”“活扣”措施,防止借司法程序惡意財產保全的行為發生。在執行環節,推動執行和解、信用修復等柔性措施,保障申請人勝訴權益,同時為被執行企業發展爭取時間、贏得空間、創造條件,避免停產風險。

  法治是最好的營商環境。據介紹,下一步,淮濱縣法院將推動涉企案件經濟影響評估機制實質化運行,努力把執法辦案對企業經營的影響降至最低,進一步降低矛盾糾紛化解成本,以能動司法激發經營主體創造活力,護航縣域經濟高質量發展。

(責編:霍亞平、辛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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