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網鄭州3月10日電(肖懿木) 實施排污許可証制度是生態文明體制改革的重要內容。3月10日上午,記者從河南省生態環境廳新聞發布會上獲悉,截至2020年12月31日,河南共核發排污許可証20331張,對應發証但暫不具備條件的1341家固定污染源下達排污限期整改通知書。
3月1日,我國《排污許可管理條例》正式施行。《條例》明確規定,實行排污許可管理的企業事業單位和其他生產經營者(排污單位),應申請取得排污許可証或者填報排污登記表並按証排污,違反規定者將承擔相應法律責任。截至2020年12月31日,河南共核發排污許可証20331張,對應發証但暫不具備條件的1341家固定污染源下達排污限期整改通知書,10.59萬家污染物排放量小的固定污染源填報了排污登記表。
為推動《條例》貫徹實施,全面規范和完善排污許可管理工作,強化排污單位持証守法意識,3月1日,河南省生態環境廳通過廳門戶網站、微信公眾號等多渠道向全省排污單位致公開信,提醒排污單位認真履行排污許可法定義務,主動承擔污染防治主體責任,對排污單位未履行持証排污、按証排污及証后相應責任和義務的,明確告知將按照《條例》相關規定進行處罰﹔為便於排污單位咨詢了解,還公布了全省各省轄市(示范區)、省直管縣(市)生態環境主管部門排污許可咨詢服務熱線。
下一步,省生態環境廳將按照《條例》要求,持續開展排污許可証執法檢查工作,強化依証監管,加大對違法行為的查處,對發現的無証排污、不按証排污、逃避監管等行為依法予以嚴厲打擊,對排污單位日常管理中不按期提交執行報告、不開展自行監測等不規范行為予以處罰。
目前,全國已經構建了排污許可信息平台,為公眾獲取企業排污信息提供了集中、統一、穩定、權威的渠道。在“全國排污許可証管理信息平台”上,人人都可以查詢、獲取信息。